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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出票人或者承兑恩,就是没有履行承兑,这种情况要不给钱,要不就等着被起诉,如果是这样基本是赢不了的如果是担保人的话,只有先给钱进行承兑,然后找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要账。出票人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应负偿还票据金额的义务。我国《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即偿还义务人,包括: 1出票人。怎样行使票据追索权 拒绝承兑可以行使追索权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到期后拒绝承兑票据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到期后拒绝承兑票据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3保证人。我国《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第六十九条 追索权的限制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我国《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人作为有连带义务的票据债务人。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票据追索权的主体 追索权人 汇票上可行使追索权的人有两种: 一为持票人,持票人为最初追索权人,当所持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无从请求付款,或承兑时,持票人即可行使追索权。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被追索人。被追索人。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人对于持票人的追索,不管对的是几个人,都应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同样,如果背书人背书时,作了免除担保承兑记载的,持票人不得对其行使期前追索权,如作了免除担保付款记载的,则其就不能为被追索人。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到期后拒绝承兑票据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再追索权人包括:背书人、保证人和参加付款人。再追索权人包括:背书人、保证人和参加付款人。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获得清偿时,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但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出票人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应负偿还票据金额的义务。背书人也同样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之责,自然具有偿还义务。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因清偿而取得票据的人。也叫作追索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再追索权人包括:背书人、保证人和参加付款人。我国《票据法》第68条第三款就有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的规定。” 因清偿而取得票据的人
第三十七条 背书人义务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应负偿还票据金额的义务。但出票人出票时,在汇票上作了免除担保承兑记载的,持票人不得在到期日之前对其行使追索权。我国《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负同一责任,因而在追索过程中,也是被追索人。 3保证人。票据债务人清偿了其后手的追索金额后,便取得了持票人的地位,可以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即再追索权。但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其后手无追索权。但出票人出票时,在汇票上作了免除担保承兑记载的,持票人不得在到期日之前对其行使追索权。票据债务人清偿了其后手的追索金额后,便取得了持票人的地位,可以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即再追索权。但出票人出票时,在汇票上作了免除担保承兑记载的,持票人不得在到期日之前对其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但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俯鸡碘课鄢酒碉旬冬莫背书人时,对其后手无追索权。即偿还义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 债务 的保 证人 、背书人。 2背书人。承兑人拒绝承兑被背书人找谁追索 拒绝承兑可以行使追索权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到期后拒绝承兑票据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负同一责任,因而在追索过程中,也是被追索人怎么理解票据追索权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追索权人汇票上可行使追索权的人有两种:一为持票人,持票人为最初追索权人,当所持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无从请求付款,或承兑时,持票人即可行使追索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票据法 》第六十一条 汇票 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 债务人 行使追索权。我国《票据法》第68条第三款就有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的规定。再追索权人包括:背书人、保证人和参加付款人。背书人。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2背书人。保证人。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票据不在我们手里但我们清偿了票据可以找出票人要钱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因清偿而取得票据的人。 第六十二条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但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银行承兑汇票Bank's Acceptance Bill是商业汇票的一种。也叫作追索义务人。票据债务人清偿了其后手的追索金额后,便取得了持票人的地位,可以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即再追索权。即偿还义务人,包括: 1出票人。票据债务人清偿了其后手的追索金额后,便取得了持票人的地位,可以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即再追索权。第三十六条 不得背书转让的情形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追索权涉及两方当事人,追索权人和被追索人
被追索人。银行承兑汇票签收但票据不在自己手里首先,你要确定财务叫你签收那张银和承兑汇票的目的是什么?像这种涉及到钱相关的东西,建议你不要随便乱签,到时有问题可就麻烦了。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同样,如果背书人背书时,作了免除担保承兑记载的,持票人不得对其行使期前追索权,如作了免除担保付款记载的,则其就不能为被追索人。追索权人为票据的最后一个持票人追索权人为清偿票据债务后的持票人票据债务人。但出票人出票时,在汇票上作了免除担保承兑记载的,持票人不得在到期日之前对其行使追索权。票据债务人对于持票人的追索,不应当以先后次序为借口加以推诿,《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债务人的先后顺序行驶追索权。也叫作追索义务人。 票据追索权的主体 追索权人 汇票上可行使追索权的人有两种: 一为持票人,持票人为最初追索权人,当所持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无从请求付款,或承兑时,持票人即可行使追索权。第六十八条 追索权的效力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负同一责任,因而在追索过程中,也是被追索人。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我公司被其他公司因商业承兑汇票提起追索应该如何应对首先你们公司的身份是什么?是前手?还是出票人?还是承兑人?担保人?每个身份,应对的方式还是有点点不一样的如果是前手,那么你有两个办法,第一,就是先清偿,在追索前手,就是你先把钱还了,然后再找你上家或者上家前面的所有人给钱第二,就是别人追索到你这里来了,你在2个月内追索前面的所有人,直接找前面的人要钱,不给的话就起诉。也叫作追索义务人。” 因清偿而取得票据的人。出票人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应负偿还票据金额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八条 票据的利益返还请求权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同样,如果背...追索权涉及两方当事人,追索权人和被追索人。我国《票据法》第68条第三款就有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的规定。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内容导读:票据追索权可以向谁追索怎么理解票据追索权我公司被其他公司因商业承兑汇票提起追索应该如何应对银行承兑汇票签收但票据不在自己手里承兑人拒绝承兑被背书人找谁追索您好!按照票据法票据到期无法兑现我们起诉过程中是不是所有背书人都是必须成为被告怎样行使票据追索权票据追索权可以向谁追索追索权的权利主要涉及享有追索权的人和被追索人:主要有两个方面:持票人是享有追索权的主体。追索权人汇票上可行使追索权的人有两种:一为持票人,持票人为最初追索权人,当所持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无从请求付款,或承兑时,持票人即可行使追索权。即偿还义务人,包括:出票人。 第六十二条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您好!按照票据法票据到期无法兑现我们起诉过程中是不是所有背书人都是必须成为被告在起诉的过程中只能向上一家背书人提起诉讼。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第七十条 追索金额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第七十一条 再追索及再追索金额被追索人依照前条规定清偿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背书人也同样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之责,自然具有偿还义务。我国《票据法》第68条第三款就有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同样,如果背书人背书时,作了免除担保承兑记载的,持票人不得对其行使期前追索权,如作了免除担保付款记载的,则其就不能为被追索人。背书人也同样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之责,自然具有偿还义务。 被追索人。背书人也同样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之责,自然具有偿还义务。第三十二条 后手及其责任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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